樓主家80年代初的磚木危房,,家里唯一房屋,,當(dāng)初建房時周圍沒有任何住房。
多年前想翻建,,但某鄰居一直不簽字(理由是政府一直未處理其1993年孚玉路拆遷時遺留下的地基,,建筑紅線外,不可能允許建房了),,住建局以鄰居不簽字為由一直不允許報批,。2010年我家本著息事寧人的想法,想以百萬天價買其拆除時遺留下的院墻和以此搭建起來的棚和地基,,遭到拒絕,,其要求是我家給他家兩間地基就拆掉,遭到拒絕,。我們的政府部門也一直拖著不處理,,每次的答復(fù)都很統(tǒng)一:政府正在研究解決。
現(xiàn)在老房子岌岌可危,,咨詢了住建局:在兩級政府證明,,房屋安全鑒定書,原址,、原面積,、原高度及承諾拆遷時自行拆除的情況下還需要鄰居簽字;現(xiàn)在的問題是政府不處理其遺留下的地基,,鄰居就是不簽字,幾十年的老房子換個新樣子都不可以了,,天理何在,?
為了安全多年前全家就是分4戶租房居住{:soso_e109:}。因此全家矛盾不斷加劇,兄弟爭吵,,夫妻不和,;家里要是買了房屋,此塊地基現(xiàn)在就只能是閑置了(危房改造原則---只有此處唯一住房),。
上訪多次,,政府的回復(fù)都是正在研究解決。請問廣大網(wǎng)友,,我們該何去何從,?多年的損失由誰來承擔(dān)?
怎么沒有投票選項�,�,?
1、 無論如何,,一定需要,,包括滿足其無禮要求
2、“三原”原則下舊貌換新顏,,不需要
3,、鄰居不簽字,住建局開聽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