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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要和周杰倫打商業(yè)官司,,有懂臺灣法律的幫幫忙嗎?
求助,!我的朋友whm在2010年期間曾經(jīng)與周杰倫洽談合作,,并且已經(jīng)順利簽下合約,合作的內容由于涉及到商業(yè)機密,,現(xiàn)在不方便透露,,不過能說是這個項目周董肯定不吃虧,因為一開始就是為了周董的名氣和才華才找他合作,,為了促成這個項目,,我朋友做了很大的犧牲,,雖說是各有所圖,為了賺錢其實我們也都認了,。但是后來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周董單方面違約,不僅與第三方繼續(xù)同樣項目的合作,,而且甚至連之前與whm合作的項目中也存在諸多漏洞,,此舉令whm損失高達2000萬,whm諸多忍讓,,在雙方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whm目前已經(jīng)向法院提交了訴訟,因為周董身處臺灣,,所以想問問有沒有朋友比較了解臺灣那邊的商務法律程序,,我們都是在內地做事情,所以對臺灣的法律不太了解,,之前還有別的朋友建議說最好是在臺灣周董的公司注冊地起訴,,是這樣嗎?
之所以選擇發(fā)帖來說這個事情,,一方面是想咨詢一下哪位高人對臺灣的商務法律比較了解,,不想到時候因為兩邊的法律不一樣而吃虧,而且問過了很多律師,,都說沒問題,官司肯定贏,,但是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么事情是這么絕對的,,而且?guī)讉律師的報價都非常高,數(shù)額其實還好,,只是不想再走一次冤枉路,。我相信今天把這個事情捅出來之后,周董那邊或是他的粉絲肯定也會覺得我朋友這邊有問題,,我覺的沒問題,,大家完全可以把事情拿出來攤開了說,反正要走司法程序,,所有的細節(jié)都會曝光,,我們本就不想鬧僵,無奈事情真的無法解決,,只是希望周董能夠給個解決的辦法,,一直不露面也不是辦法。
對了,,我再說下這個事情合作的前因,,身為臺灣音樂人,,周董除了自己的演藝事業(yè)外,在餐飲,、鋼琴等諸多行業(yè)都有投資,,之前也曾與人一起在西安創(chuàng)立“范特西”酒吧,賺了不少,。之前我朋友也是通過他的生意場的其它朋友,,跟周董認識了,一開始并沒有談商業(yè)合作的事情,,不過據(jù)當時在現(xiàn)場的人說認識之后之后,,兩個人相見恨晚,決定合伙以“MR.J”為品牌發(fā)展相關行業(yè),,誰想周董不僅僅違背合約中“獨家合作”的原則,,與第三方以同樣的模式展開合作,連“MR.J”的商標權也根本沒有拿到,,一下子令whm在項目投資上的2000多萬打了水漂,,本想私下了解此事,無奈周杰倫方面態(tài)度實在是“值得玩味”,,后來干脆玩起了消失,,這樣以來whm才決定要將周杰倫告上法庭。
反正都是要走法律程序了,,希望大家如果相信我們的話,,就提供一些有關的幫助,非常感謝,。如果不相信我們,,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相信只要找到正確的法律途徑,,笑到最后的肯定是依法做事,,按理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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