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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要和周杰倫打商業(yè)官司,,有懂臺灣法律的幫幫忙嗎,?
求助!我的朋友whm在2010年期間曾經(jīng)與周杰倫洽談合作,,并且已經(jīng)順利簽下合約,,合作的內(nèi)容由于涉及到商業(yè)機密,現(xiàn)在不方便透露,,不過能說是這個項目周董肯定不吃虧,,因為一開始就是為了周董的名氣和才華才找他合作,為了促成這個項目,我朋友做了很大的犧牲,,雖說是各有所圖,,為了賺錢其實我們也都認了。但是后來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周董單方面違約,,不僅與第三方繼續(xù)同樣項目的合作,而且甚至連之前與whm合作的項目中也存在諸多漏洞,,此舉令whm損失高達2000萬,,whm諸多忍讓,在雙方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whm目前已經(jīng)向法院提交了訴訟,,因為周董身處臺灣,所以想問問有沒有朋友比較了解臺灣那邊的商務法律程序,,我們都是在內(nèi)地做事情,,所以對臺灣的法律不太了解,之前還有別的朋友建議說最好是在臺灣周董的公司注冊地起訴,,是這樣嗎,?
之所以選擇發(fā)帖來說這個事情,一方面是想咨詢一下哪位高人對臺灣的商務法律比較了解,,不想到時候因為兩邊的法律不一樣而吃虧,,而且問過了很多律師,都說沒問題,,官司肯定贏,,但是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么事情是這么絕對的,而且?guī)讉律師的報價都非常高,,數(shù)額其實還好,,只是不想再走一次冤枉路。我相信今天把這個事情捅出來之后,,周董那邊或是他的粉絲肯定也會覺得我朋友這邊有問題,,我覺的沒問題,大家完全可以把事情拿出來攤開了說,,反正要走司法程序,,所有的細節(jié)都會曝光,我們本就不想鬧僵,,無奈事情真的無法解決,,只是希望周董能夠給個解決的辦法,一直不露面也不是辦法,。
對了,,我再說下這個事情合作的前因,身為臺灣音樂人,周董除了自己的演藝事業(yè)外,,在餐飲,、鋼琴等諸多行業(yè)都有投資,之前也曾與人一起在西安創(chuàng)立“范特西”酒吧,,賺了不少,。之前我朋友也是通過他的生意場的其它朋友,跟周董認識了,,一開始并沒有談商業(yè)合作的事情,不過據(jù)當時在現(xiàn)場的人說認識之后之后,,兩個人相見恨晚,,決定合伙以“MR.J”為品牌發(fā)展相關(guān)行業(yè),誰想周董不僅僅違背合約中“獨家合作”的原則,,與第三方以同樣的模式展開合作,,連“MR.J”的商標權(quán)也根本沒有拿到,一下子令whm在項目投資上的2000多萬打了水漂,,本想私下了解此事,,無奈周杰倫方面態(tài)度實在是“值得玩味”,后來干脆玩起了消失,,這樣以來whm才決定要將周杰倫告上法庭,。
反正都是要走法律程序了,希望大家如果相信我們的話,,就提供一些有關(guān)的幫助,,非常感謝。如果不相信我們,,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相信只要找到正確的法律途徑,笑到最后的肯定是依法做事,,按理做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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