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新聞記者 張皓
云南一對90后夫妻在行車途中,,妻子與丈夫發(fā)生爭吵后丟下孩子,賭氣跳車身亡,。丈夫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1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獲悉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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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 10:07 上傳
據(jù)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8月1日下午5時左右,,31歲的楊某某駕車帶著妻子金某和一歲多的女兒去朋友家吃飯,楊某某喝了約三兩白酒和一瓶啤酒,。
當晚9時30分左右,,三人返程路上,金某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抱著女兒,,途中雙方開始吵架,。
楊某某要去大姐夫家想讓其從中調(diào)解,,金某非常反感,表示“你要去我現(xiàn)在就跳車”,。
楊某某轉(zhuǎn)頭看妻子雙手抱著小娃,,眼睛是看著前方,副駕駛的窗子也是關(guān)著的,,便未在意,,以為妻子只是說說氣話,不會真的跳車,。楊某某于是繼續(xù)開車前往大姐夫家,,期間沒有減速或停車,也沒有用手去拉妻子和女兒,。
在一處路口轉(zhuǎn)彎時,,金某突然把女兒放在副駕駛的地板上,拉開車門就往外面跳,,楊某某將車停穩(wěn)以后,,撥打120急救電話,金某終因傷重不治,。
文山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楊某某案發(fā)后積極施救,,有自首情節(jié),,并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楊某某犯罪情節(jié)較輕,,具有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無重大不良社會影響,,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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