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酒駕出事,,同桌飲酒人員均要擔責,現(xiàn)實生活中,,曾發(fā)生很多這樣的判例。不過,,并非所有酒后事故,同桌喝酒者都要負責任,。
2019年12月,,四川攀枝花市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26歲男子馬某銀醉酒駕車,,撞上路邊燈桿及行道樹,,不幸身亡。事發(fā)當晚,,馬某銀先是在朋友家飲酒,,之后又到親哥哥家喝酒,血液酒精含量達192.4mg/100mL,,為醉酒駕駛,。
事后,馬某銀家屬將包括其哥哥在內(nèi)的4名“酒友”起訴至法院,,索賠74.8萬余元,。近日,法院一審認為,,4人均無勸酒行為,,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對此,,馬某銀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一天喝了兩場酒
先在朋友家喝,,又到哥哥家喝
馬某銀是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得石鎮(zhèn)人,出交通事故死亡時年僅26歲,。
2017年10月,,馬某銀與妻子楊某紅登記結(jié)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他出事身亡時,,大女兒只有2歲,小兒子才出生14天,。
據(jù)其妻子楊某紅介紹,,馬某銀生前在攀枝花一家工廠上班,與李某是同事,。2019年12月初,,小兒子出生,丈夫為了讓家庭經(jīng)濟寬裕一些,,兒子還沒滿月就回到了工作崗位,,沒想到他竟在一場聚會后發(fā)生交通事故身亡。
2019年12月23日下午,,馬某銀跟隨同事李某到朋友柯某家吃牛肉,。期間,馬某銀和李某喝了一些啤酒,,當時柯某沒有喝酒,。李某事后回憶,他和馬某銀每人喝了一瓶多啤酒時,,馬某銀接到哥哥馬某才電話,,邀他去家里吃羊肉、喝酒,。
“因為我們認識五六年了,,平時關(guān)系也不錯,他(馬某銀)就邀請我們到他哥哥家喝酒,�,!崩钅撤Q,在馬某銀再三邀請下,,他與柯某便跟隨馬某銀到了馬某才家中,。當晚,一起喝酒的人,,有馬某銀,、馬某才,、盧某、李某,、柯某5人,。
馬某才稱,他與李某,、柯某都是第一次認識,,考慮到他們次日要上班,就讓一人喝一兩瓶啤酒,。于是,,他讓盧某去商店買了15罐拉罐的啤酒,“我先給李某開了一罐,,柯某說她不喝酒,,我說慢慢喝又沒人勸你,于是給她也開了一罐,�,!�
“當晚,馬某銀喝了一罐啤酒后和盧某開玩笑說,,你把白酒喝了,,我把這罐啤酒喝了�,!瘪R某才稱,,當時盧某說白酒一杯喝不了,馬某銀就說拿啤酒換盧某的白酒喝,,但盧某說慢慢喝,。但后來,,馬某銀到盧某面前,,一口把盧某的一杯白酒喝了。
柯某回憶,,當晚馬某銀喝完這杯白酒后準備離開,,但走到門口后又回來喝了一杯白酒�,!八貋碚f,,你把這杯干了,我說我慢慢喝,。他說他要走了,,于是又喝了一杯白酒�,!北R某回憶稱,。
撞上燈桿搶救無效死亡
家屬起訴4“酒友”索賠74萬
盧某等4人稱,,當晚,酒局結(jié)束時已經(jīng)是晚上10點過,。當時盧某,、馬某才挽留馬某銀在此留宿,但馬某銀執(zhí)意要離開,。
離開馬某才家后,,李某、柯某和馬某銀3人打了一輛出租車,,先送柯某回家,。隨后,馬某銀和李某繼續(xù)乘車,,準備回到工廠宿舍休息,。但是,還沒有到宿舍,,馬某銀就要求司機停車,,準備自己下車離開。
“我喊師傅走,,他(馬某銀)執(zhí)意要下車,,他說他要去叔叔家,他叔叔在那里租的房子,�,!崩钅撤Q,他以為馬某銀要在叔叔家留宿,,于是他一個人打車回到了宿舍,。次日凌晨,李某接到盧某電話,,稱馬某銀出交通事故了,。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19年12月23日23時許,,馬某銀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由金江彩虹路往釩鈦高新區(qū)方向行駛。當車行駛到釩鈦東路水廠路段時,,因操作不當,,撞在路邊燈桿及行道樹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馬某銀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馬某銀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jīng)鑒定,馬某銀系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92.4mg/100mL,,為醉酒駕駛。
68042a833529d747c9d8d8b7d0be1e76.jpg (51.2 KB, 下載次數(shù): 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2-1-6 10:27 上傳
▲事故鑒定截圖
事發(fā)后,,妻子楊某紅等家屬將與丈夫馬某銀一同喝酒的馬某才,、盧某、李某,、柯某4名“酒友”起訴至法院,,認為一起喝酒的4人沒有盡到安全照看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請求法院判決4人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等74.8萬余元,。
一審:
4“酒友”均無勸酒行為不應擔責
家屬訴求被駁回 不服提起上訴
在法庭上,,4名“酒友”辯稱,他們與馬某銀之間不存在斗酒,、勸酒的行為,,馬某銀喝掉盧某杯中的白酒是自愿行為。而且,,當晚馬某才,、盧某挽留過馬某銀。之后,,李某叫車將馬某銀護送到了目的地,,且馬某銀離開時狀態(tài)正常、意識清醒,,已經(jīng)盡到了相應的照顧義務,,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42220e19e5f813db5ea7e1ba3265c2ed.png (585.78 KB, 下載次數(shù): 1)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2-1-6 10:27 上傳
▲庭審現(xiàn)場
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馬某銀因醉酒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根據(jù)當時的飲酒狀況,,馬某銀酒后的狀態(tài)、酒后下車等因素,,綜合評價如下:
柯某作為參與者,,飲酒期間沒有勸酒行為,,酒后也未見馬某銀醉酒狀態(tài),,離開時還叮囑李某和馬某銀打車回去,故柯某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盧某作為參與者,飲酒期間沒有勸酒行為,反倒是馬某銀主動與其換酒喝,,在馬某銀等3人離開時都還清醒,,走路正常,故盧某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李某與馬某銀系同一單位工友,兩次飲酒期間沒有勸酒行為,,馬某銀雖在第二次喝酒時飲了些白酒,,但屬自愿,其他3人均未有強行勸酒情形,,且離開時無醉酒狀況,,一路行走正常,與李某一道坐車回廠途中,,清楚知道在親戚居住的農(nóng)貿(mào)市場旁公路處下車,。盡管李某告知其一道坐車回廠,但馬某銀仍堅持下車離去,,同時李某知道馬某銀親戚就住在附近,,也與馬某銀在該親戚家住宿過,另李某事先并不清楚馬某銀摩托車停放在何處,,也無法預測馬某銀會去駕駛摩托車回廠,,李某已盡到了普通人應有的注意義務,故李某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馬某才作為第二次飲酒的組織者,飲酒期間沒有勸酒行為,,馬某銀離開無醉酒狀態(tài),,正常走路離開,故馬某才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駁回楊某紅等人的全部訴訟請求,。法院一審判決后,,楊某紅等人不服,已經(jīng)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律師說法〗
同桌飲酒后發(fā)生哪些情況需擔責,?
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張?zhí)禅櫬蓭熣J為,從喝酒經(jīng)過和交通事故發(fā)生過程來看,,爭議焦點在于同桌飲酒人的喝酒行為與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造成馬某銀死亡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guān)系,,這是判斷同桌飲酒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的關(guān)鍵,。在本案中,馬某銀作為成年人,,如果在同桌飲酒人沒有勸酒或者灌酒的情況下,,按照《民法典》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風險自擔的規(guī)定,從因果關(guān)系判斷,,這與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應該是沒有直接的因果關(guān)系,。按照過錯責任而言,在舉證責任上,,應當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由主張權(quán)利的一方承擔同桌飲酒人具有相應過錯的舉證責任。
四川邁德律師事務所阿牛拉體律師說,,同桌飲酒后,,發(fā)生以下情況需要承擔責任:一是強迫性勸酒;二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酒,;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四是未勸阻醉酒者駕車,導致發(fā)生車禍等損害,。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