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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近日發(fā)布通知,,其中發(fā)布了《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引起社會關注的是,2000年發(fā)布的“三有”動物名錄中曾包括在內的野豬,,在新發(fā)布的名錄征求意見稿中被刪除了,。安徽師范大學生態(tài)與環(huán)境學院教授吳海龍表示,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獵捕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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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10:14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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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網站發(fā)布的《關于<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引起社會關注,,該通知的落款時間是12月5日,,有關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公眾對此關注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在此次發(fā)布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中,沒有了野豬,。
國家林草局同時發(fā)布了《關于調整<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的說明》,,并未明確解釋刪除野豬的原因,。但記者注意到,其中表示,,“對不存在生存威脅,、反而可能損害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的物種,不予列入名錄,,如高原鼢鼠,、旱獺等�,!�
安徽師范大學生態(tài)與環(huán)境學院教授吳海龍認為,,“國家重點保護或者三有名錄的野生動物,以前是很多年不變,,現在有一個基本的認識是,,這些物種的確定應該是一個動態(tài)的,五年或者十年需要動態(tài)調整,因為有些物種過去是保護的現在未必,,現在是常見的未來隨著環(huán)境變化等其他因素的影響可能是瀕危的,。”
“在一段時間內,,將野豬從三有名錄拿出去,,是合理的�,!眳呛}埥淌趶娬{,,所有物種的保護地位都應該是動態(tài)的,野豬在種群數量合適的范圍內,,對生態(tài)系統(tǒng)良性循環(huán)是有好處的,,但任何一個物種,當它的種群數量爆發(fā)后,,它都會造成負面影響,。
吳海龍教授認為,將野豬從“三有目錄”中刪除,,有利于限制種群的過度爆發(fā),。
那么,若將野豬從“三有動物”目錄中刪除,,是否意味著就是放松對野豬的狩獵,?“野生動物都不允許隨意捕獵,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獵捕野豬,,那樣任何一個物種都扛不住,。”吳海龍教授告訴記者,,野生動物的狩獵還是要通過主管部門,,根據各個地方的種群數量,綜合當地實際情況下發(fā)指標,,按照規(guī)定來實施,。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來源: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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