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記者從勞榮枝二哥勞聲橋處獲悉,勞榮枝案二審將更換辯護律師,,改由家屬委托的吳丹紅與趙德芳律師為其辯護,。"趙律師已經(jīng)成功會見了,勞榮枝自己也簽下了授權(quán)委托書,。"勞聲橋說,。隨后,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聯(lián)系上趙德芳律師,其也證實,,已于日前會見了勞榮枝,,但只是初步會見,沒有過多涉及案情,,勞榮枝認為一審判得太重,,希望二審改判。吳丹紅律師也告訴記者,,本周三(11月24日)其將前往南昌會見勞榮枝,。
01家屬: 勞榮枝同意二審將改換辯護律師
今年9月9日,南昌中院對勞榮枝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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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10:30 上傳
(9月9日上午,,勞榮枝案一審宣判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視頻截圖)
勞榮枝二哥勞聲橋及其近親屬在南昌中院收看了宣判視頻直播,其當(dāng)時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勞榮枝不服判決,,當(dāng)庭提出上訴,,家屬對一審判決也不服。勞聲橋在一審開庭之前,,就積極為勞榮枝尋求辯護律師,,但最終,,由法援律師代理勞榮枝案,。
據(jù)勞聲橋介紹,一審宣判后,,他與其他家屬仍在為此案辯護權(quán)問題積極奔走,。"二審會用家屬委托的律師了,已經(jīng)會見過了,。"與往次相比,,這一次受訪時,勞聲橋語氣中帶有輕松,,"律師還在查閱卷宗,,說辯護空間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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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二哥
勞聲橋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前幾天,,趙德芳律師已經(jīng)會見了勞榮枝,,"她自己也同意用趙律師和吳丹紅律師,,在委托書上摁了手印。"勞聲橋說,,聽律師反饋,,勞榮枝頭腦清醒,精神狀態(tài)應(yīng)該還不錯,。
勞聲橋還透露,,因為家屬無法見到勞榮枝,因此,,他委托趙律師帶了家人的一張老照片給勞榮枝看,,但是勞榮枝看后,希望再看一看家人現(xiàn)在的樣子,。"她當(dāng)時離家的時候,,我還沒有結(jié)婚,侄子輩的也都沒出生,,她可能是想看一看下一代人,。"勞聲橋表示,他們會拍一點新照片讓律師會見時,,再帶去給妹妹看看,。
021律師:勞榮枝認為一審判太重希望二審改判
11月21日,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聯(lián)系上趙德芳律師,其告訴記者,,前幾日只是初步會見,,會見時尚未閱卷,沒有過多涉及案情,,但勞榮枝告訴他,,"覺得一審判的太重,希望二審改判,。"
11月21日,,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也聯(lián)系上吳丹紅律師,,其告訴記者,自己打算下周三(11月24日)前往南昌會見勞榮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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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吳丹紅律師也公開撰文透露了一些信息,其文章中指出,,勞榮枝接受了近五十次訊問,,從未說過自己參與殺人,,也沒有殺人的實行行為,而且,,法子英也沒有說過勞榮枝參與殺人,,他殺人時勞榮枝都不在現(xiàn)場,甚至騙她說把人放了,。"勞榮枝第一次得知法子英殺人,,也是他們在一起的最后一次,嚇得她沒等到法子英被抓就跑了,。不是說嫌疑人的口供說的就是事實,,而是目前的證據(jù)里沒有任何直接證據(jù)證明勞榮枝有故意殺人的實行行為,那如果依據(jù)間接證據(jù)來進行推定的話就要非常慎重,。"文章中如是表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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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丹紅還提出疑問,勞榮枝的殺人罪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她是屬于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故意,,還是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是應(yīng)該預(yù)見沒能預(yù)見,,還是應(yīng)該預(yù)見沒有避免,?"很顯然,現(xiàn)有證據(jù)不支持她實施了殺人的行為,,那沒有實行行為,,怎么判斷她明知或應(yīng)知?"
在一審時,,勞榮枝當(dāng)庭哭訴"我有罪",,但辯稱其所作所為系被法子英脅迫,自己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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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丹紅也認為,,這是本案中的合理懷疑,,勞榮枝被脅迫,,真的排除了嗎?"被脅迫"這種狀況真的完全不可能嗎,?在勞榮枝的供述中,,她只承認被迫參與綁架和搶劫,沒有殺人,,而且導(dǎo)致她最終下決心逃離法子英的正是知道他殺人這件事,。"明知"和"應(yīng)知"會是這樣的心態(tài)嗎?
這些疑問或許會在二審開庭時形成控辯焦點,。
03回顧: 數(shù)罪并罰一審獲死刑勞榮枝當(dāng)庭提出上訴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guān)系,。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并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wù),,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fā)后,,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gòu)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yīng)當(dāng)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shù)額巨大,,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jié);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余元,,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后果和罪行極其嚴(yán)重,,應(yīng)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shù)罪,,應(yīng)依法予以并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勞榮枝當(dāng)庭表示上訴。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來源: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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