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氣森林“標錯價格”還在發(fā)酵,,淘寶二手拍賣又出現(xiàn)相似的網絡購物糾紛……
買家7500元拍下奔馳賣家:價格標錯了,請申請退款
近日,,劉勇(化名)告訴紅星資本局,,好車酷酷公司在淘寶平臺“阿里拍賣-撿漏”欄目中經營一家名為“淘車二手車”的店鋪,2019年11月14,,自己在該店鋪中以整車價7500元的價格拍下了一輛“奔馳GLA級2016 款四驅2.0T雙離合時尚型”二手車,。
劉勇稱,當時店鋪頁面顯示,,該車輛為“一口價”秒殺,,價格為4000-7500元。劉勇以7500元的價格拍下,,并完成了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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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1 13:22 上傳
購車訂單
但拍下后不久,該店鋪客服聯(lián)系了他,,稱“這款車不在售”“已經沒有庫存了”,,希望劉勇退款。
劉勇拒絕退款,,并在隨后的幾天內多次催促發(f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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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好車酷酷公司告知劉勇,,其拍下的奔馳車由于后臺系統(tǒng)原因標錯了價格,,且該車源已售出無法正常交易,再次提出由劉勇申請退款,,并表示可以給予100元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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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上述解決方案,劉勇拒絕接受,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2019年12月23日,,雙方就賠償方案提起訴訟解決。
法院判決:
賣家被判賠償近20萬元
在一審庭審中,,好車酷酷方面表示,,公司存在兩種交易模式(整車價和預約金),由于劉勇是在“雙十一”期間購買,,只能是預付金形式,,“整車價僅是作展示作用,公司方面將預約金錯標成了整車價,,實際7500元是預付金”,。
而后,在二審庭審中,,好車酷酷方面又表示,,系淘寶系統(tǒng)故障,導致整車價價格標注錯誤,,并且車輛現(xiàn)已出售,,無法完成交付,。
紅星資本局在二手車平臺查詢獲悉,,目前新車奔馳GLA官方指導價在27.68萬-33.28萬元,而二手奔馳GLA 2016款的成交價在16萬-22萬元不等,。
但劉勇認為,,自己的購買流程并無問題,既然對方無法交付車輛,,希望對方承擔因違約行為造成的預期利益損失,。
一審中,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指出,,劉勇與好車酷酷公司之間成立的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義務,。最終,,一審判決好車酷酷二手車經紀(天津)有限公司賠付劉勇196500元,案件受理費4300元由被告方好車酷酷承擔,。
二審中,,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根據(jù)天眼查顯示,目前好車酷酷二手車經紀(天津)有限公司已被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金額20.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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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1 13:22 上傳
案件兩大焦點爭議
根據(jù)《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紅星資本局發(fā)現(xiàn),,本案主要有兩個爭議焦點:一是案涉網絡購物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二是好車酷酷公司是否應賠償劉勇?lián)p失及損失金額的大小。
關于爭議點一:
一審法院認為,,好車酷酷公司將案涉二手車的品牌,、型號、外觀,、里程數(shù),、具有唯一識別性的車架號、付款方式,、發(fā)貨方式等案涉商品的詳細信息,,通過淘寶拍賣“一口價”的方式展示在網站上,已經具備了擬定合同的主要條款,。
好車酷酷公司辯稱其整車價僅是作為展示用,,但與劉勇已通過網站設置的程序完成了訂購、付款等交易行為不符,。好車酷酷公司在網站上發(fā)布明確具體的商品出售信息,,將具備合同主要內容的條款公之于眾的行為屬于要約,劉勇的訂購,、付款行為已完成了對好車酷酷公司要約的承諾,。
關于爭議點二:
法院認為,好車酷酷公司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交付車輛的義務,,但其在劉勇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且也明確案涉車輛無法交付。因此,,劉勇有權行使法定解除權,,并要求好車酷酷公司賠償損失。
基于好車酷酷公司在溝通記錄中明確告知對方該車輛整車價實際為20.4萬元,,且其在頁面上已明確標注整車價為裸車價,,不包含稅費、過戶費等相關費用,,一審法院對劉勇主張的20萬元損失,,在19.65萬元范圍內予以支持。
具體賠付的款項依據(jù),,則是好車酷酷公司自認車輛實際價值為20.4萬元,,劉勇未主張返還已支付貨款,,故好車酷酷公司應當承擔給劉勇造成損失應為19.65萬元(204000元-7500元)。
律師觀點: 消費者按程序購買,,買賣合同有效
就7500元買下奔馳車一案,,四川合泰律師事務所殷國勇在接受紅星資本局采訪時表示,此類案件發(fā)生過不少,,究竟是商家價格設置錯誤,,還是一種招攬流量的手段,這個不好評判,。但就這一案件,,從法律層面來講,最核心的爭議是這個合同是否成立并且生效,。
殷國勇表示,,就這個案件,劉勇已通過網站設置的程序完成了訂購,、付款等交易行為,,應當認為案涉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但好車酷酷公司表示,,消費者拍下的車輛已經銷售了,,無法完成訂單。對于上述情況,,消費者是可以要求進行賠款處理,。
若商家認為,合同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要撤銷合同,,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商家不能隨意取消訂單,,或是要求消費者退款,,而是要通過向法院起訴。具體能否撤銷合同,,需要由法院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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