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9年,,蘇軾又被調(diào)到湖州,。上任后,,他即給皇上寫了一封《湖州謝表》,本是例行公事,,但是他卻在公文中加上了自己的感情,�,!坝薏贿m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大概意思是:恕臣愚笨,不能追隨新法變革,,我年紀大了,,在這個小地方不生事端,治理百姓挺好的,。
他這句話被新黨認為,,是在侮辱他們的變法,,說變法是在生事端,。于是就告訴皇帝:蘇軾這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對皇帝不忠,,包藏禍心。應(yīng)該治他死罪,,死有余辜,。而且從蘇軾的詩作中挑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時間,,倒蘇眾人推。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shù)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
在牢期間,,滿朝文武都在討論要不要殺蘇軾,,許多元老紛紛上書說不要殺蘇軾,,王安石也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而且宋朝立國時候有個規(guī)矩,“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蘇軾才得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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