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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埇橋區(qū)蘄縣鎮(zhèn)白安村村委會主任王西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6年12月,,王西軍在該村貧困戶王某某的脫貧攻堅脫貧戶年末核查表和脫貧戶人均純收入調查表上,將王某某的個人信息隨意填寫為耕地面積2畝,,生產(chǎn)經(jīng)營性收入1800元,,當年人均純收入3560元,并代替王某某簽名填寫了埇橋區(qū)脫貧確定書,。2017年1月,,在省委托第三方對埇橋區(qū)精準脫貧工作監(jiān)測評估中,王某某戶被評定為達不到脫貧標準,。王西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六安市裕安區(qū)城南鎮(zhèn)關王廟村套取扶貧專項資金問題。在2012至2013年草莓扶貧專項資金發(fā)放過程中,,關王廟村村“兩委”干部以多列種植戶領款金額的方式,,違規(guī)套取截留專項資金3.46萬元,用于村級其他支出,。該村黨總支書記張恩發(fā),、村委會主任趙宏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追繳,。
三,、旌德縣版書鎮(zhèn)版書村違規(guī)挪用扶貧資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版書村違規(guī)挪用冬令救災款26500元,用于發(fā)放村“兩委”和村民組長工資,,以及支付工程款和工人工資,。2012年至2015年,該村違規(guī)統(tǒng)籌危房改造資金,,且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坐支254585元,。此外,,該村還存在工程建設不按規(guī)定招投標,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該村黨總支原書記喻永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委會主任趙承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樅陽縣周潭鎮(zhèn)楓林村套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周銳、周濟成兩人分別在擔任楓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該村違規(guī)套取70戶農(nóng)戶危房改造資金共計62萬余元,用于其他建設,。此外,,周銳、周濟成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周銳,、周濟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濟成被責令辭去楓林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五,、宿松縣趾鳳鄉(xiāng)團林村黨支部書記賀玉祥,、村委會主任王金龍在扶貧工作中優(yōu)親厚友問題。2014年,,團林村在貧困戶評定和建檔立卡過程中,,村黨支部書記賀玉祥將分立戶頭的父親賀某某、母親黃某某二人作為貧困人口上報建檔立卡,。2014年底第一次貧困戶脫貧中該戶標為已脫貧,,但在2015年10月建檔立卡“回頭看”和2016年4月貧困戶精準核查中,賀玉祥均未主動將其退出,。村委會主任王金龍將本戶除自己以外的父親王某某等五人作為貧困人口上報建檔立卡,。2014年底第一次貧困戶脫貧中該戶標為已脫貧,但在2015年上報貧困戶光伏產(chǎn)業(yè)扶貧中,,王金龍再次以父親王某某名義申請3KW戶用光伏電站扶貧項目,,并于2016年9月底將光伏電站安裝在自家屋頂。賀玉祥,、王金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肥東縣白龍鎮(zhèn)快樂村黨支部原書記周華,、村委會原主任張國勇等7人套取項目資金問題,。2010年,白龍鎮(zhèn)快樂村爭取到市級扶貧整村推進項目資金50萬元,,其中修建6條沙石路支付35.8萬元,。2012年1月,該村村“兩委”以修建好的當家塘名義違規(guī)套取剩余扶貧資金14.2萬元,。周華,、張國勇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白龍鎮(zhèn)“三資”代理中心會計謝道敏和快樂村文書朱金貴,、計生主任朱金翠,、民兵營長謝道蒼、支部委員陳立發(fā)等5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七,、蕭縣龍城鎮(zhèn)李臺村村委會委員劉步海對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工作失職問題,。李臺村在開展精準識別貧困戶工作中,,村扶貧專干劉步海對該村貧困戶蔣某在蕭縣縣城擁有房產(chǎn),對村民劉某某,、李某,、許某某三人名下有機動車輛等情況毫不知情,存在識別不精準,、把關不嚴,、履職不力問題,。劉步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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