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公司將近三年了,合肥的某家公司,。應聘的時候說早8:30-17:30,,周末雙休,三年來95%的周六都在加班,,進公司三年來從來沒有一次17:30準時下過班,甚至3年來,,我從來沒有在天黑前離開過公司,,去年有次周末太累了,周六就睡到10點才起床,,公司要求是9點到公司,,我想著這兩年都過去了,加班從來沒有給過加班費,,于是那天周六就沒打招呼,,10才去公司,領導就發(fā)信息過來說,,周六不來公司周一也不用來了,,公司不需要我這樣的人,,我憋屈著一肚子火還是去了,后來動不動就開口罰款,,而且根本就是制度和合同上沒有的罰款,,都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上周五晚上12點了,,在公司的微信群里發(fā)微信說:周六正常上班,,不去的罰款一百元,于是我沒搭理他,,周一,,去公司,找我談話,,我當時就火了,,我說三年了,每天每周末都加班,,沒有加班費,,不去就威脅,動不動就罰款,,而且根本就是制度上沒有的罰款制度,,張口就來,本來就是雙休,,我不明白我不來加班有什么錯,,我說:我不是不想加班,實在是三年了,,我忍不住了,,然后領導就火了,我說:如果你認為我有錯,,那你就找個理由來開除我,,否則以后的加班我都不來了!但是這個領導只是一個業(yè)務總監(jiān),,總經理在外地,,現(xiàn)在我在等總經理回來,看怎么處理我,!我們是集團公司,,總經理也只是分公司的總經理而已。我不知道我做的對不對,,我只是真的忍不住了,,所以想回娘家看看家里人對這件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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