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簽合同——簽定正式購房合同
簽完認購書后,,接下來就是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fā)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
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qū)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qū)別在于: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如果是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xù)。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yōu)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guī)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qū)××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yè)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yè)管理單位以及物業(yè)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guī)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fā)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fā)商不按期交房;br>(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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