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9月在某公司開始上班,口頭協(xié)議試用期2個月后轉正,,也有書面協(xié)議,,2個月后公司要求寫轉正申請,,不寫轉正申請不予轉正,由于轉正申請需要寫幾頁,,所以我沒有寫,。最后公司沒有與我簽訂正式合同,公司也沒有給轉正并交社會保險,。到2014年4月中旬,,我主動申請離職。但現(xiàn)在仍未發(fā)4月份半個月的工資,,和口頭承諾的提成(業(yè)務成交的提成)工資500多,,提成2000左右。我有在單位工作的證據(jù),,想請問律師,,我該怎么辦,勞動局建議我走勞動仲裁,。我能要求原單位補交社會保險嗎,?還有工資與提成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