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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0-6-12 18:03:48|來自:中國安徽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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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層工作,,每天都要老百姓直接打交道,。我不贊成把老百姓說成毫無法律意識的刁民。我個人認為,,在6.10事件上中醫(yī)院處置不果斷,、不及時應該要付一部分責任,沒有血源是客觀存在的理由,,但造成了患者死亡的事實,,而且并不是經(jīng)醫(yī)學搶救而無力回天的死亡。這個過程中中醫(yī)院或許采取了部分措施,,但這些措施都是無效的,。俗話說“人命關天”,因為措施的不當或延誤造成了患者死亡的悲劇,,醫(yī)院應該要承擔部分責任,。
當然,死者家屬通過無理取鬧的暴力行為來達到索賠目的,,方式也不妥,。在一個法治國家,應該通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話說回來,,面對現(xiàn)實,,由于司法部分,、行政部門公信力的缺失造成了老百姓對合法維權途徑的極端不信任,所以群眾只有采取這種“無理取鬧”的極端方式,。我們在基層也經(jīng)常要面對一群憤怒的群眾,,其實他們也是可悲的。沒有誰會愿意跟政府對著干,,中國人也大多不愿意惹麻煩上身,。他們只有覺得受到不公正遭遇的時候才會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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