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宿松縣東部新城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項目羅漢山東路(龍湖路~環(huán)城東路)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宿松縣新城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準宿松縣東部新城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項目羅漢山東路(龍湖路-環(huán)城東路)建設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告》(松建字〔2023〕1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宿松縣東部新城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項目羅漢山東路(龍湖路~環(huán)城東路)建設工程(項目編碼:2309-340826-04-01-248603),。 二,、項目建設單位:宿松縣新城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三,、可研報告定性:該可研報告對項目建設的意義,、技術、方案設計,、環(huán)境分析等材料基礎資料齊全,,項目建設具有一定必要性和可行性,內容深度基本達到要求,,原則同意你單位《宿松縣東部新城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項目羅漢山東路(龍湖路~環(huán)城東路)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建設地點:宿松縣東北新城,。 五,、項目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新建道路全長3504.4米,紅線寬度40米,,設計時速60千米/小時,建設內容包括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橋涵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 六、總投資和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31442.03萬元,,資金來源為項目單位自籌,。 七,、項目建設期限:項目建設期19個月。 八,、其他事項: (一)如需對本文件所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初步設計階段要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方案,,按照符合標準、節(jié)約資源,、合理布局,、經濟適用、簡樸莊重的原則細化工程內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實資金來源,,同時做好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強化安全管控,。在項目實施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訂版)要求,項目投資主體和項目業(yè)主要將建設項目安全條件作為項目管理的內容,,做好安全“三同時”,。 (三)在項目實施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64號)和《關于印發(fā)宿松縣政府投資和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松政〔2023〕10號)要求,,認真執(zhí)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712號)要求,項目單位須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四)在項目實施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在重點工程項目中大力實施以工代賑促進當地群眾就業(yè)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58號)要求,,需有體現實施以工代賑的建設任務和用工環(huán)節(jié),帶動當地群眾就業(yè)增收,、技能提升等,。 (五)本文件有效期限為兩年,自發(fā)文之日起計算,。建設項目在文件有效期限內未開工的,,應在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 此復 宿松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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