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后撞車,,被交警查處,宿松男子楊某某“靈機一動”,,在抽取血樣時脫口報出虛假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企圖逃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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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09:56 上傳
近日,宿松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楊某某危險駕駛一案,,被告人楊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三百元 ,。
案情回顧: 據(jù)悉,,2021年12月1日晚,被告人楊某某和朋友一起吃飯并飲酒。當晚9點多,被告人楊某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半路撞到馬某某停放在路邊的小型汽車,,二人隨后發(fā)生沖突,。民警趕到現(xiàn)場,調查中發(fā)現(xiàn)楊某某有飲酒駛嫌疑,楊某某拒不配合調查,。后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事故中隊,楊某某承認其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事實,但在抽取血樣時提供了名為朱某的虛假身份證信息,。
回到家后的楊某某擔心謊報身份證一事敗露,后主動到宿松縣公安局坦白提供虛假身份信息一事,,并交代了其真實姓名。
經(jīng)宿松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楊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經(jīng)鑒定,,楊某某事發(fā)當天血樣乙醇含量為146.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楊某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1年12月28日被宿松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2年9月22日宿松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楊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向宿松法院提起公訴,。
宿松法院于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根據(jù)被告人楊某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最終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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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09:57 上傳
法官提醒: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抱有僥幸心理。近兩年來宿松法院審理了240余起因酒后駕車引發(fā)的危險駕駛案件,,2022年以來,,危險駕駛案就有60余件。酒駕行為輕則會對道路公共設施,、機動車輛造成損壞,,相關人員也會因此受傷,重則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酒駕者不僅身陷囹圄,,若是公職人員,還可能丟掉“鐵飯碗”,。父母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會影響其直系子女在參加公務員招錄、警校軍校招考,、國企銀行招聘等考試中的政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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