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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19〕32號)和安徽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實施意見》(皖工財〔2020〕5號)要求及省市總工會統一部署,,現將宿松縣總工會給予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返還對象 符合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fā)的《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工信部聯企業(yè)〔2020〕300號),,并在返還時限內繳納工會經費的全縣小微企業(yè),。企業(yè)可根據工信部聯企業(yè)〔2020〕300號文件或通過中小企業(yè)類型小程序預先自測是否為小微企業(yè)(掃描如下二維碼進入自測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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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9 11:01 上傳
二,、返還范圍 全縣范圍內小微企業(yè),。 三、返還時限 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返還方式 1、先申報后返還,。小微企業(yè)申報,,經縣總工會審核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返還,,每季度返還一次,。 2,、對于建立工會組織并開設工會賬戶的小微企業(yè),返還至基層工會賬戶,;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小微企業(yè),暫不具備返還條件,,待成立工會組織并建立工會賬戶后再進行返還,。 3、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實行先申報后返還,。如發(fā)現企業(yè)以此為名不申報工會經費,,將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 五,、申報提交資料 1,、宿松縣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申報表; 2、小微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3,、工會賬戶復印件; 4,、第三季度申報工會經費憑證及銀行回單復印件,; 5、2019年12月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復印件,。 提交資料均需加蓋企業(yè)公章,從第二次起,,由縣總工會按小微企業(yè)第一次提供信息主動返還,。 六、申報時間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麗紅 聯系電話:0556-5652575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宿松縣總工會 特此通告
附件:1、宿松縣小微企業(yè)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申請表
2,、小微企業(yè)認定標準
宿松縣總工會
2021年9月1日
來源:宿松縣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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