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9時,28歲女碩士被男同事殺害一案在山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于中午1點20分庭審結束,,將擇期宣判。
死者崢崢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約40名家屬前往法院外等候,,整個庭審現場持續(xù)4個半小時左右,被告人劉某自稱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后悔,。庭審接近結尾的時候,,被告人旁聽家屬突然起身向他們道歉,“我們當時直接反駁,,說了好多次不可能接受,,永遠不接受道歉,事情過去這么久了,,之前也沒有找過我們,,我們不可能接受的�,!�
今年28歲的女碩士崢崢,,在入職位于泰安市的山東泰山抽水蓄電站三年后,不斷被已有家室的劉某多次騷擾,,并以威脅自殺的方式追求她,。崢崢弟弟稱,就在崢崢遇害的前一個月,,劉某將剛下班的崢崢強行帶走,,并拿刀威脅她。事后,,劉某曾寫下保證書稱“我徹底認識到感情不能是一廂情愿,,以后絕對不會再糾纏崢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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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 10:42 上傳
劉某表示不再糾纏崢崢的保證書
根據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對崢崢被害經過的描述:今年4月8日,劉某用隨身攜帶的腰包擊打崢崢頭部致其倒地,,后使用事先放在腰包內的單刃尖刀捅刺崢崢胸腹部等部位多刀,,用菜刀砍擊其頭面部多刀,致其死亡,。經鑒定,,崢崢系胸部遭銳器創(chuàng)致心臟破裂、胸主動脈及肺動靜脈等斷裂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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崢崢遇害后的門診病歷
案發(fā)后,,劉某駕車離開現場,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劉某于4月9日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刑事拘留,4月29日,,經泰安市岱岳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于同日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逮捕。
期間,,崢崢的家屬向公安機關申請對劉某進行精神鑒定,,結果顯示劉某在作案時無精神病,在作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該案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劉某涉嫌故意殺人罪等三項罪名,于8月5日向泰安市岱岳區(qū)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泰安市岱岳區(qū)人民檢察院于同日轉至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3日,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起訴,。
10月29日下午,,崢崢家屬表示,今天晚些時候,,他們準備去殯儀館祭拜崢崢,,告訴她今天開庭的消息,之后他們將等候法院的宣判,,“相信法庭會公平公正地處理這個案件的�,!�
紅星新聞記者 羅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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