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9年,,蘇軾又被調(diào)到湖州,。上任后,,他即給皇上寫了一封《湖州謝表》,,本是例行公事,,但是他卻在公文中加上了自己的感情,�,!坝薏贿m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大概意思是:恕臣愚笨,,不能追隨新法變革,,我年紀大了,在這個小地方不生事端,,治理百姓挺好的,。
他這句話被新黨認為,是在侮辱他們的變法,說變法是在生事端,。于是就告訴皇帝:蘇軾這是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對皇帝不忠,,包藏禍心,。應(yīng)該治他死罪,死有余辜,。而且從蘇軾的詩作中挑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時間,倒蘇眾人推,。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shù)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
在牢期間,,滿朝文武都在討論要不要殺蘇軾,許多元老紛紛上書說不要殺蘇軾,,王安石也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而且宋朝立國時候有個規(guī)矩,,“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蘇軾才得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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