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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設計公司認為品牌策劃是通過品牌上對競爭對手的否定,、差異、距離來引導目標群體的選擇,。是在與外部市場對應的內(nèi)部市場(心理市場)上的競爭,。品牌策劃更注重的是意識形態(tài)和心理描述,即對消費者的心理市場進行規(guī)劃,、引導和激發(fā),。品牌策劃本身并非是一個無中生有的過程,而是把人們對品牌的模糊認識清晰化的過程,。正視用戶體驗的全過程。
其一,眼光原則,。策劃必須具有前瞻性,,也就是說策劃人要有“眼光”,要看得遠,,要看到他人沒有看到的,,這樣才能搶占先機,出奇制勝,,反之則“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整日被瑣事纏身,,裹足不前,。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說得也是這個道理,。這一原則很容易理解,,很多策劃人都在實踐中努力遵循這個原則,只是程度存有差異,。例如,,很多產(chǎn)品設計公司沒有做品牌戰(zhàn)略策劃,就忙著請廣告公司發(fā)布廣告,,大量資金砸下去之后,,可能會有一定的收益,但必然是事倍功半,。
其二,,陽光原則。這個原則是指策劃必須見得著陽光,,經(jīng)得起日光的“曝曬”,。換句話說,策劃人必須心胸坦蕩,,不能做昧著良心的策劃,,亦即策劃不能欺詐消費者,不能損害消費者利益,,更不能有悖于社會道德和倫理,。不容樂觀的是,不少策劃案都違背了這一原則,,現(xiàn)在仍就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今年315被曝光的企業(yè),,以及其它出現(xiàn)類似危機的企業(yè),盡管在一定時期內(nèi)取得了經(jīng)濟效益上的成功,,但是其顯然是違背了策劃的陽光原則,。
其三,X光原則,。X光一種波長很短的電磁波,,波長在~10nm到~0.1nm左右,有很大的穿透能力,,被廣泛應用于科技和醫(yī)療等方面,。這里借指策劃人要有“掘地三尺”的精神和能力,洞穿問題的本質(zhì),,或者說找到問題的根源,,然后再結合存在的資源進行策劃。這樣,,策劃案實施后,,才有可能實現(xiàn)釜底抽薪、藥到病除的效果,,否則必然是隔靴搔癢,,治標不治本。例如,,某商場做了錯誤的品牌定位,,卻熱衷于大搞一些不痛不癢的演出活動、促銷活動,,結果自然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幾個月后,依舊是“門前冷落鞍馬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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